第七百三十八章 地狱的最深处_农门科举之赚钱,考试,养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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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八章 地狱的最深处

  斯芬克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与她相处这么多天的曼达竟然是一个分身。

  他什么时候放出了分身?他的真身藏在哪里?

  应该还在木屋附近,在前往木屋之前,他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视线。

  不对,在进入木屋之后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视线,除了他钻到床底下那一小会。

  他的真身藏在了床下?

  斯芬克斯事后检查过,床下什么都没有,

  他从床底下拖出了一头熊,一头被吃光了内脏的熊……他的真身藏在了那头熊里!

  斯芬克斯飞回了木屋,门口那头熊还在,之前趴着,现在仰面躺着,曼达的真身从熊的身体里逃走了!

  他逃到了哪里?他中了毒,还受了伤,应该跑不远。

  真蠢!中毒和受伤都是他的分身!这就是他使用分身的目的,尽量避免真身受到伤害,为自己逃跑创造机会。

  没关系,他找不到这里的出口,他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,只要他留在这里,就一定能找到他!

  熊的身边留下了一行脚印,看着脚印的方向,他回了木屋。

  他回木屋做什么?

  斯芬克斯踹开了木屋的房门,祂希望还能有奇迹发生。

  没想到还真有奇迹。

  木屋里留下了四个巨大的麻袋,每个麻袋里都装着满满的珍珠。

  他拿到了珍珠,这证明他在木屋里打开了冥河岛屿。

  他说要去出口,就是想把自己支走,然后让灵魂迅速回到真身里,再把分身收回去,斯芬克斯不可能追的上曼达的技能,曼达利用了短暂的时间差,从冥河岛屿里拿出了珍珠。

  可他去了哪?

  斯芬克斯这才想起了一件事,与冥界的联系还在,曼达很可能去冥界了。

  真去了冥界就等于送死,这里到冥界只有一个出入口,就是那块灰白色的岩石,三头犬一直守在那里。

  斯芬克斯从翅膀上拔下了一根羽毛,羽毛在掌心里燃烧,窜起了五彩斑斓的火焰,给三头犬送去了消息。

  羽毛的灰烬中出现了一撮三头犬的绒毛,三头犬的回复是:祂一直守在门口,没有看到曼达。

  没去冥界证明他还在这里。

  不能让他活着离开!掘地三尺也得把他找到。

  斯芬克斯飞到了高空,四处寻觅曼达的身影,从清晨一直找到黄昏,祂意识到了一件事。

  为什么一定要用冥河岛屿来运送珍珠?

  无论神灵还是凡人,所有人都懂得一个道理,冥河岛屿只能用来装东西,绝对不能用来装人,因为从岛屿里面无法打开岛屿。

  难道说,他钻进了冥河岛屿……

  冥河岛屿里真的不适合装人,曼达在侏罗纪的巨龙之岛里待了一小会,血液都快结冰了。

  最难熬的还不是寒冷,是黑暗中的流水声。

  这些迷失的岛屿被冥河冲到了未知的空间里,曼达对这个空间里的一切都很陌生,包括这里的空气都让他极不适应,吸到鼻子里的空气是冷的,可到了喉咙里却变得滚烫,曼达真担心自己会被这里的空气毒死。

  唯一熟悉的,是河水的气息,虽然看不到波光,但曼达能闻到味道,这是斯提克斯河。

  听着声音,水流好像很湍急,哪怕有一个水点溅在身上,自己就得留在这里当河泥。

  斯提克斯河的特性太奇怪,曼达是个准一阶神,也是位格很高的凡人,可斯提克斯河对这两个群体都不是太友好,凡人触碰河水之后要永远留在冥界,神灵触碰之后河水会失去神性。

  这条河只对半神比较友好,半神在水中浸泡之后会获得不坏之身,只会留下一个弱点,然而大部分半神根本没办法进入冥界。

  曼达可以进出冥界,但他不是半神,准一阶神竟然连半神都不是,这个处境太令人尴尬,得赶紧升到八阶。

  现在想这些好像没什么用处,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平安离开。

  曼达突然感到手边一凉,吓得差点没跳起来,他以为河水溅到了手上,仔细摸了两下,才发现是藏在巨龙之岛的金币。

  作为曼达的专属岛屿,侏罗纪的巨龙之岛里藏得都是珍贵的神物,这些金币应该是之前落下的。

  不只有金币,曼达还摸到了几块咸肉,这都不知道是什么年月的库存了。

  得找个机会好好打扫一下,下次进来的时候应该带个火把……

  胡思乱想间,眼前突然出现一束光亮,一只手从光亮之中伸了出来。

  曼达收回了刚才的想法,再也不回来了,乱点就乱点,也没什么不好。

  他紧紧抱住那条手臂,循着亮光离开了冥河之岛。

  然后他就像泥塑一样,长在了潘神的手臂上。

  这里是奥林匹亚山,以曼达的位格,来到山上自然会陷入僵硬,好在潘神早有准备,拿出铜环,掐在了曼达的鼻子上。

  恢复行动能力的曼达抱着潘神喜极而泣,潘神努力了很多次,始终不能把曼达甩下来。

  “你小子还真敢打哑谜,要不是父亲猜到了你的想法,你恐怕要在冥河岛屿里待上一辈子。”

  “父亲呢?”

  “父亲去了你刚去的地方。”

  曼达一惊:“祂知道那地方在哪?”

  潘神摇摇头:“目前还不确定,不过很快就能找到答案,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?被他们打的?”

  曼达身上没伤,受伤的是他的分身,但他身上却有星星点点的红斑。

  “被蚊子咬的,”曼达长叹一声道,“我在熊肚子里待了整整三天……”

  深夜,疲惫的斯芬克斯回到了木屋。

  所有地方都找遍了,看来曼达真是从冥河岛屿逃走了。

  赫尔墨斯会来报复吗?

  倒也不用太担心,这里不是祂想来就能来的,守护这里的屏障不逊色于奥林匹亚山的屏障。

  好在珍珠到手了,最重要的目的达成了。

  可曼达为什么要留下珍珠?他已经逃走了,为什么还要支付赎金?

  可能是公平交易的神性强迫他这么做的。

  斯芬克斯没再多想,祂扛起四个麻袋,飞向了远处的一座大山。

  在靠近山顶的地方,斯芬克斯走进了一座山洞,斑驳的岩石上出现了几双眼睛,紧紧的注视着祂。

  “别怕,是我,”斯芬克斯放下了四个麻袋,“我拿到了珍珠,整整两万颗。”

  一双触手贴着岩壁蠕行到斯芬克斯面前,轻轻抚摸着祂的发丝。

  低哑的声音从山洞深处传来;“我的孩子,我最忠诚、最勇敢的孩子,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份情谊。”

  斯芬克斯低下了头,来自父亲的赞赏让祂有些激动。

  “还有刻耳柏洛斯(三头犬),祂也出了不少力。”

  “你们都是好孩子,我最好的孩子!”

  两条触手卷起了珍珠,正要拖到山洞深处,一条触手还想被麻袋烫着了,迅速缩了回去。

  “你把什么东西带了进来?”一声怒吼吓得斯芬克斯一颤,祂连连摇头道:“只有信仰珍珠,这里边都是信仰珍珠。”

  “你背叛了我!”

  “我没有!我发誓!”斯芬克斯跪在地上道,“只有信仰珍珠,没有其他的东西!”

  “她没有背叛你,我替她作证。”一颗珍珠从麻袋里跳了出来,翻滚扭转渐渐化成了人形。

  人形越来越高,斯芬克斯倒退几步,看到了一个俊俏的少年牧人。

  “赫尔墨斯!”斯芬克斯惊呼一声,挥拳打了上去。

  赫尔墨斯一脚踹在了斯芬克斯的脸上,斯芬克斯飞出了几十步,仰面倒地。

  “动我儿子?你好大胆子!”赫尔墨斯身形一闪,来到了斯芬克斯面前,对着脸上又补了一脚。

  斯芬克斯满脸是血,双手撑地,艰难的向后挪动着身体。

  “赫尔墨斯!”提丰的声音从山洞深处传来,“我还活着,我就在这里,你别太狂妄了!”

  “知道你还活着,不然我都懒得跑这一趟,”赫尔墨斯拎起了斯芬克斯的头发,“出来吧,我们做个了断。”

  “你先放开她,我现在一无所有,只剩一条烂命和这个忠诚的孩子。”

  “心疼了?对我的孩子你可没手软!”

  “我也给过他很多帮助,他身上还有我的技能!”

  “你的意思是我该感谢你?”

  “不需要你感谢,只求你别趁人之危。”

  “你的意思是等你复原了,我再来找你?”

  “这是我父亲的地盘,如果祂苏醒了,你还走得掉吗?”

  赫尔墨斯四下看了看,巍峨的高山,碧绿的原野,繁茂的森林,还有穿梭在林间野地的飞禽走兽。

  有谁能想象的到,这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来自于世界的最底端,来自于地狱的最深处。

  “再加几座神殿,这里都快比得上奥林匹亚山了,”赫尔墨斯笑道,“哈迪斯到底替你隐瞒了多少事情?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我绝不会相信塔尔塔洛斯深渊已经变成了今天这般模样。”

  “哈迪斯畏惧我父亲的力量,难道你就无所畏惧吗?我的父亲就快苏醒了!”

  “如果祂真能按照你的心愿随时苏醒,你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?你又何必让你的女儿用这么下作的手段换取两万颗珍珠?放弃那些幼稚的谎言吧,不如想一想,该如何让你自己死的有尊严一点。”

  提丰发出了一声叹息,几十条触手忽然从山洞中窜出,扑向了赫尔墨斯。

  赫尔墨斯从容的站在原地,等到触手靠的足够近时,突然变化出几十个身影,一人一条,用不同的方式斩断了所有触手,还顺脚踢翻了意图偷袭的斯芬克斯。

  有些身影是分身,有些是速度过快带来的残影,就连提丰都无法分辨。

  这场战斗不可能有任何悬念,提丰颤抖着声音道:“还有生意可谈吗?”

  赫尔墨斯道:“那要看你和谁谈生意。”

  “伟大的秩序掌管者,我愿臣服于你。”

  “很好,”赫尔墨斯笑道,“我们现在来谈谈生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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